朱维繁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2-21 15:33   |   阅读次数:
 

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朱维繁

(2011年12月12日) 

同志们:

为全面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回顾前一阶段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就相关业务进行具体指导。我受领导小组的委托,就全省前一阶段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推进,全省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从2009年起,中央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八项任务之一,重点是要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为了推动这项工作,今年3月,中纪委转发了国家工信部等13个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11月,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又在南京召开全国推进会,通报了全国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效,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加强专栏建设、信息综合检索平台建设和制度规范建设,做好工作评估,强化督促检查,突出抓好信息规范公开、成果综合运用、互联互通及互认共享,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促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按照中央纪委和有关部委的要求,今年9月,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我省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协调小组,明确由省纪检委、监察厅统筹协调、省工信委牵头、省电子政务办技术保障、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在省工信委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我省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我们采取省直部门先行一步,市州随后整体启动的工作思路,11月3日,召开了省直部门推进会,省级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大都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短时期的积极工作,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已于近日上线,实现了稳定运行,省直相关部门信息正逐步公开。截至目前,所有成员单位按照省直部门推进会要求公开了相关信息,已建立公开共享专栏17个,链接率100%,省直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数量近3000条,应该说为全省市(州)、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探索了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整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明确目标,突出实施工作重点

按照中央的部署,年底前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网站都要全部设立专栏。结合我省实际,协调小组确定在明年春节前各市(州)、县(市、区)全部开通共享专栏,明年三月份进行检查评估。时间紧,任务重,迫切需要增强紧迫感,加快工作进度。

一是编制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各市、县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省上的有关精神,对照甘治工发〔2011〕4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结合部门职能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是确保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专栏建设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专栏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名称规范、页面统一、布局合理、符合目录采集要求、信息公开共享及时全面准确”,在部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实现统一页面图标,统一内容模块,统一信息链接。主办单位的基本要素必须在页面上予以体现,各部门的专栏,必须与电子政务部门的专栏页面链接,实现互联互通和应用共享。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强联系沟通,依托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的要求,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公开项目信息,做到项目无遗漏,信息无空白,逐步实现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全覆盖。专栏设置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网上投诉渠道,健全留言反馈和处理机制,更好地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目前,省电子政务办已制作了统一的模板,各市(州)、县(市、区)可复制使用。市县各部门还要主动向省直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学习经验做法,推动专栏建设工作尽早取得成效。各部门专栏设置完成后要及时将专栏地址报市(州)电子政务部门,由市(州)政府电子政务部门做好与市(州)部门和县(市、区)专栏的整合链接工作,并积极与省电子政务办做好沟通和链接工作。各级工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及时做好工作引导和配合,掌握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发布有关工作动态信息。

要抓好专栏平台综合信息的应用。对内,通过专栏对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实时监督,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外,通过专栏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息实时公开,重点集中公开招投标有关信息,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管应用,将专栏同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察系统融合应用,接受社会监督。要整合各部门行业监管和信用信息资源,加快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具备共享条件后,积极主动与各级电子政务部门联系,开放和提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及监管信息,逐步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提供信息支撑。

要结合项目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编码的统一,逐步实现基于统一项目编码的项目全过程信息查询。

三是研究制定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省工信委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制定全省“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考评办法”和“信息收集发布和更新管理办法”,力争尽快出台。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从现在起也要尽快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信誉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结果公示,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政府要结合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细化内容,确保实施工作质量

省直各部门在现阶段工作基础上,根据审批和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各市、县要明确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和省上规定的基本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要着力做到“三个百分百、四个全覆盖”,实现“专栏建起来,平台链起来,信息发出来”,确保信息质量。

三个百分百:部门“专栏”开通率百分之百,链接率百分之百、目录发布率百分之百。“专栏”开通率、链接率、目录发布率三个“百分之百”是从中央到各省一以贯之的目标要求,是最基本的指标,在明年春节前必须完成。

四个全覆盖:一是部门要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都要按时间要求完成任务。二是内容要全覆盖。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中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关键信息,既是公开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加强监管的重点。这方面信息的收集要做到不缺不漏。三是省、市、县三级要全覆盖,这是中纪委[2011]16号文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也是省上《实施方案》的目标。四是项目要全覆盖。对2011年新开工项目信息、2008年以来开工但至2010年底未竣工的项目信息、2008年以来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出让信息都要囊括进来进行公布。

四、严密组织,确保工作按节点完成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市(州)、县(市、区)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负起责任,要依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甘治工发〔2011〕4号)要求,尽快成立本级工作协调小组,及时研究确定、协调工作中的问题;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及时与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电子政务部门做好联系沟通,确保按时间完成目标任务。省直部门没有建立协调小组的要尽快建立。各级各部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实施方案到位。各市(州)、县(市、区)必须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完成本级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突出制定目录、建立专栏、整合平台、发布信息、制定管理规范这五个环节,突出可操作性。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坚持“谁产生、谁发布”、“谁主管、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发挥好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分步推进。各市(州)、县(市、区)协调小组要加强考核管理,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省直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不断充实内容,提高共享信息质量。个别进度滞后、公开共享信息数量较少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确保整体进度顺利完成。

四是制度建设到位。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特别是省直部门从现在起就要认真研究推进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信息收集、管理、公开、共享、检查、评估等一系列的措施,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比较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以保障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五是督促检查到位。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省直各部门、各市(州)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市(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市(州)各部门、各县(市、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收集、发布和更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负责任,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应付、进度缓慢以及配合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及时督促纠正;对不及时准确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我这里强调一下,各级工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向纪检部门汇报工作,主动与协调小组各部门加强沟通,做好服务,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要率先建设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系统,率先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带好头,发挥好示范作用。

同志们,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全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服从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和安排,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扎扎实实地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以良好的成绩迎接中央的检查。